完整後設資料紀錄
DC 欄位語言
dc.contributor.author鄭安邦
dc.date99學年度第一學期
dc.date.accessioned2011-05-25T18:51:46Z
dc.date.accessioned2020-05-22T08:25:01Z-
dc.date.available2011-05-25T18:51:46Z
dc.date.available2020-05-22T08:25:01Z-
dc.date.issued2011-05-25T18:51:46Z
dc.date.submitted2011-05-19
dc.identifier.otherM9912251
dc.identifier.urihttp://dspace.lib.fcu.edu.tw/handle/2377/430-
dc.description.abstract當前台灣土地問題錯縱複雜,原本為解決土地問題所制定之「土地徵收制度」,現已成為政治與經濟掌權者,為獲取利益的首要工具。蓋以「公共利益」觀點之界定,是否足夠客觀與中立,實難能具體化與認定。這讓諸多的開發建設,背後隱藏著假藉為「公共利益」之名,用徵收為手段,以強取豪奪的方式取得人民土地,為侵害人民財產權利之實。 本文鑒於土地徵收所衍生的問題,乃透過「樂生療養院強制拆遷事件」司法實例研析,來探知公權力之行政作為,是否有侵害人民基本權利,與受侵害時應如何主張進而保全權利。本文以:事實陳述整理→臚列事件爭點→爭點檢視探討→結論,以土地行政法律關係與構成要件來進行分析,對該事件作出建議如下:1.捷運工程所產生之公共利益與國家所應履行之公法上之義務或院民應受保護之信賴利益間應如何調整?2.捷運工程之機廠選在樂生院址的必要性如何?其決定過程是否具有可議性?其他選擇的可行性?3.捷運機廠工程是否符合環評?有無可能因斷層、地下水層受到破壞而引起崩落之危險?4.樂生院現有院區建物是否具有重大文史價值,而應予保存?5.催生樂生補償條例立法而為「給付訴訟」,來作為請求。
dc.description.tableofcontents事實陳述 ………………………………………… PAGE 3 二、事件爭點 ……………………………………………PAGE 4 三、爭點檢視 ……………………………………………PAGE 4 四、結論 …………………………………………………PAGE 6 五、建議 …………………………………………………PAGE 7 六、附圖 …………………………………………………PAGE 8
dc.format.extent8p.
dc.language.isozh
dc.rightsopenbrowse
dc.subject土地徵收
dc.subject樂生院
dc.title樂生療養院強制拆遷事件
dc.typegradreport
dc.description.course土地行政法專題研究
dc.contributor.department土地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建設學院
dc.description.instructor王珍玲
dc.description.programme土地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建設學院
分類:建099學年度

文件中的檔案:
檔案 描述 大小格式 
M991225199101.pdf234.5 kBAdobe PDF檢視/開啟


在 DSpace 系統中的文件,除了特別指名其著作權條款之外,均受到著作權保護,並且保留所有的權利。